古时候,我国把一日分为“十二时”。这十二时是夜半、鸡鸣、平旦、日出、食时、隅中、日中、日昳、晡时、日入、黄昏、人定。这“十二时”,大致上把一昼夜二十四小时进行了等分。每一“时”相当于现代计时的两个小时。
(一)夜半
十二时的第一个时辰,就叫“夜半”。人们最早把“夜半”作为时间名词来使用的例子,见于《左传·哀公十六年》:“醉而送之,夜半而遣之。”
“夜半”所指的时间是前日夜11时一当日凌晨1时(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这个时段用地支命名,称作子时。
孔颖达在为《春秋·庄公七年》中“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见”一句作疏云:“夜者,自昏至旦之总名。”天色由黑到亮的这段,都称为夜。“夜半”是指天黑至天亮这一自然现象变化的中间时段,而人们平素所说的“半夜”则是笼统地指全部的天黑了的时间,其时间往往超出夜半的那两个小时。
一年之始为正;一月之始为朔。我国现在的农历是以十一月为正,以夜半为朔的起点的。尽管古代典籍中对于“朔之始”还有以“平旦”或“鸡鸣”等为起点的多种不同说法,但是,人们总是用夜半子时合朔作为起始点来计算历法的。
“夜半”一词常被文人用于诗词之中。如:“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张继《枫桥夜泊》)“可怜夜半虚前席,不问苍生问鬼神。”(李商隐《贾生》)不胜枚举。
(二)鸡鸣
“鸡鸣”,《辞源》注为:“兵器名。”《辞海》则注道:“②《诗经·齐风》篇名。③乐府《相和歌》曲名。④戈的别称。”这两部工具书都缺注了十二时中的“鸡鸣”的词义。
从字面上来看,“鸡鸣”确有“鸡叫”之意,但它在十二时中却是特指夜半之后、平旦以前的那一时段,即深夜过后的1时一3时,以地支来称其名则为丑时。
鸡被古人褒称作“知时畜也”。《韩诗外传》中赞颂鸡云:“守夜不失时,信也。”曙光初现,雄鸡啼鸣,拂晓来临,人们起身。
“鸡鸣”一词,源于《春秋左传正义》中“鸡鸣而食,唯命是听”之句。早于此例的句子里,即或有“鸡鸣”,也均非特指时间,而仅仅是表示“鸡叫了”这种情况。如:“风雨如晦,鸡鸣不已。”(《诗经·风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