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趣集

看似简单的数字,实则蕴含了无穷的智慧。一个数字可以包罗万象,既有祖国的壮丽河山,又有鲜活的人物形象,更有千奇百怪的神秘现象。想要了解更多有趣的知识吗?那就来数字趣集王国来看一看吧!

十字

  ›› 淘知小学 ›› 小学资源专题中心 ›› 综合类专题 ›› 数字趣集 ›› 十字 ›› 文章正文

十恶

责任编辑:起点 发表时间:2014年02月25日 15:37 浏览次数:1550 内容转自:www.lbx777.com
No.A7645

“十恶”是指直接危及君主专制统治秩序以及严重破坏封建伦常关系的重大犯罪行为。在《北齐律》“重罪十条”基础上,隋朝《开皇律》正式确立十恶制度,唐朝沿袭之。犯十恶者,“为常赦所不原”。

  1、封建时代刑律所定的十种大罪。
  《隋书·刑法志》:“﹝开皇元年﹞更定《新律》……又置十恶之条,多采后齐之制,而颇有损益。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叛,四曰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犯十恶及故杀人狱成者,虽会赦,犹除名。”唐长孙无忌《唐律疏议·名例一·十恶》:“周齐虽具十条之名,而无十恶之目。开皇创制,始备此科……自武德以来,仍遵开皇,无所损益。”元李行道《灰阑记》第二折:“你药杀亲夫,这是十恶大罪哩。”清林则徐《筹议严禁鸦片章程摺》:“近复将不供兴贩姓名者,由杖加徒,已属从重,若迳坐死罪,是与十恶无所区别。”

2.佛教上的十恶
  佛教以杀生、偷盗、邪婬、妄语、两舌、恶口、绮语、贪欲、瞋恚、邪见为十恶。《南齐书·高逸传论》:“今则十恶所坠,及五无间,刀树劒山,焦汤猛火,造受自贻,罔或差贰。”《敦煌变文集·目莲救母变文》:“阿娘生时不修福,十恶十惩皆具足。”参阅《法苑珠林》卷一〇六。

上一篇: 十善
下一篇: 中国古代十位巾帼英雄
返回〖数字趣集〗 返回〖网站首页〗 ${page.Title}的二维码

手机版

金星教育小学网手机版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