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来,我生活费中至少十分之一二是消耗在书上的。我的房子里比较贵重的东西就是书。
我一向没有对某一问题作高深研究的野心,因之所买的书范围较广,宗教、艺术、文学、社会、哲学、历史、生物,各方面差不多都有一点。最多的是各国文学名著的译本与本国古代的诗文集,别的门类只是些概论之类的入门书而已。
我不喜欢向别人或图书馆借书,借来的书,在我好像过不足瘾似的,必要是自己买的才满足。这也可谓是一种占有的欲望。买到了几册新书,一册一册地加盖藏书印记,我最感到快悦的是这时候。
书籍到了我的手里以后,我的习惯是先看序文,次看目录。页数不多的往往立刻通读,篇幅大的,只把正文任择一二章节略加翻阅,就插在书架上。除小说外,我少有全体读完的大部头书,只凭了购入当时的记忆,知道某册书是何种性质,其中大概有些什么可取的材料而已。什么书在什么时候再去读再去翻,连我自己也无把握,完全要看一个时期的兴趣。
我虽爱买书,而对于书却不甚爱惜。读书的时候,常在书上把我所认为要紧的地方标出。线装书大概用笔加固,洋装书竟用红铅笔画粗粗的线。经我看过的书,统体干净的很少。
据说,任何爱吃糖果的人,只要叫他到糖果铺中去做事,见了糖果就会生厌。自我入书店以后,对于书的贪念,也已消除了不少了。可是仍不免要故态复萌,想要这种,想买那种。这大概因为糖果只是解一时嘴馋,摆存似乎毫无意义,而书则可能买了不看,任其只管插在书架上的缘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