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趣事
王岸鑫
眨眼间,我长大了,已经是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了,但小时候涂口红那件傻事像生了根似的深深地扎在我的心中。①
记得我五岁那年,看见妈妈每次出门之前都要化妆,特别是涂口红,拿起来轻轻一抹,嘴唇便红润润、亮晶晶的,特别漂亮。②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把那支口红给“偷”过来!
一次,趁妈妈上厕所,我连忙把化妆袋扔在床上,用衣服遮好,可妈妈一眼就识破了我的鬼把戏。于是我想:化妆袋太大,要不只偷口红就好了。然后,我便等妈妈去楼下煮饭的时候,胆战心惊地把口红偷过来,跑到房间里把门锁好,暗暗窃喜:“口红呀口红,我终于把你弄到手啦!”接着,我拿起口红东一下、西一下地涂起来。首先,我学着妈妈的样子把嘴张成“O”字形,拿起口红涂了一圈,但觉得还不过瘾,又拿着口红在嘴唇上“工作”了十几圈。弄完嘴唇,我又把它当做腮红,在自己的左右脸上转开了圈,直到涂成“关羽”才肯罢休!我还把口红想象成指甲油、画眉笔,一抹,我的眉毛变红;二抹,我的指甲也变红。我涂得眉飞色舞、得意忘形。不一会儿,就变成“红人”了。③
化完妆,我便下楼去找小伙伴玩了。只见他们个个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接着又不约而同地捧腹大笑起来,我便趾高气扬地说:“敢在我红超人面前撒野,不要命了?没见过像我这样超帅的美男子吗?再看要收费的哦!”④玩了一会儿,累了,我就回家吃饭去了。妈妈见到我,先是一愣,以为我摔伤了脸,问清原因后差点被我气昏了,因为她新买的口红被我涂坏了。她抡起鸡毛掸子要打我,可刚举起来就哈哈大笑起来。当时的我真不知道妈妈为什么笑,只是庆幸自己不用挨打,也跟着笑起来……⑤
这件事虽然过了很久,但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件有趣的傻事。
(“金星杯”全国小学生课堂作文大赛二等奖)
【专家点评】
①文章开门见山,寥寥数语便写清楚了是什么事情。一个“扎”字把故事之趣写到了极致。
②对妈妈抹口红时的细节描写生动传神,同时触动自己想玩口红的欲望。
③小作者将涂口红的细节写得很生动,读了觉得真实、有趣。
④小伙伴的反应和我的趾高气扬,形成强烈对比。
⑤故事结尾真是一波三折呀!
【获奖理由】
理由一:结构简单,完整,首尾呼应,重点突出。
理由二:习作在动作、神态描写中凸显故事的趣,使故事一波三折,可读性很强。
理由三:习作语言诙谐生动,故事形象跃然纸上,符合儿童年龄特点,读来引人入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