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是根据昼夜长短和太阳高度的变化来划分的。在四季的划分中,以太阳在黄道上的位置为依据,以二分日、二至日或以四立日为界限。但是,东西方各国在划分四季时所采用的界限点是不完全相同的。
第一种分类法:
我国传统的四季划分方法,是以二十四节气中的四立作为四季的始点,以二分和二至作为中点的。如春季立春为始点,太阳黄经为315°,春分为中点,立夏为终点,太阳黄经变为45°,太阳在黄道上运行了90°。这是一种传统的、常见的方法。
第二种分类法:
天文学分类法(即西方分类法),四季划分更强调四季的气候意义,是以二分二至日作为四季的起始点的,如春季以春分为起始点,以夏至为终止点。这种四季比我国传统划分的四季分别迟了一个半月。
第三种分类法:
为了准确地反映各地的实际气候情况,划分四季常采用气候上的方法即近代学者张宝坤分类法,采用候平均气温划分四季。并且规定:候平均气温大于或等于22℃的时期为夏季,小于或等于10℃的时期为冬季,介于10℃~22℃之间的为春季或秋季。按此标准划分四季,中纬地区季节与气候相一致,低纬地区和极地附近春、夏、秋、冬的温度变化很不明显。同时,在中纬地区,各季的长度也不一样。这就是气候四季。例如,北京春季有55天,夏季103天,秋季50天,冬季157天。这种方法,可以结合各地的具体气候、农业,故运用较多。
第四种分类法:
气候统计法,因为一般以1月份为最冷月,因此,春季,为3、4、5月;夏季,为6,7,8月;秋季,为9,10,11月;冬季,为12,1,2月。这种四季分类法,比较适用四季分明的温带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