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球运动是一种以棒打球为主要特点,集体性、对抗性很强的球类运动项目。它在国际上开展较为广泛,影响较大,被誉为“竞技与智慧的结合”。在美国、日本尤为盛行,被称为“国球”。起源有两种说法一种认为起源于英国,由英国的一种儿童游戏演变而成,继而被英国移民传入美国,逐渐成为美国的国球;另一种认为起源于美国。棒球最先进入奥运会是在1912年的斯德哥尔摩,当时为美国代表团获得十项全能和五项全能冠军的印第安人吉姆·索普率领美国队与东道主瑞典队进行了一场棒球的表演赛。
棒球比赛的球场呈直角扇形,有四个垒位,分两队比赛,每队9人,两队轮流攻守。攻队队员在本垒依次用棒击守队投手投来的球,并乘机跑垒,能依次踏过1,2,3垒并安全回到本垒者得一分。守队截接攻队击出之球后可以持续碰触攻队跑垒员或持球踏垒以封杀跑垒员。攻队3人被杀出局时,双方即互换攻守。两队各攻守一次为一局,正式比赛为9局,以得分多者获胜。守队队员按其防守位置及职责规定名称如下:投手,接手,1垒手,2垒手,3垒手,游击手,左外场手,中外场手,右外场手。攻队入场击球的队员叫击球员。合法击出界内球时,该击球员应即跑垒,称为击跑员。 击跑员安全进入1垒后,即称为跑垒员。
司垒裁判负责1,2,3垒位附近的裁判工作;宣判跑垒员是安全还是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