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救人危难

责任编辑:Ice 发表时间:2013年10月11日 09:56 浏览次数:5470
No.A13584

在白色恐怖(bù)下,鲁迅的信件、钱款往往由内山书店代为收转,与人接头,也经常是在内山书店。

一天,鲁迅因为急于用钱,他估计有一笔稿费该送来了,便到内山书店跑了一趟。果然,这笔钱已经到了,计100元。

鲁迅收下后,在那里和内山先生正说着话,忽然,有一个妇女急匆匆地来了。她是来找鲁迅的。她低声地向鲁迅诉说了一番什么之后,鲁迅便毫不犹豫地把这100元钱交给了她,这个妇女说了声“谢谢”,匆匆地又走了。

内山先生知道,在鲁迅的生活里,100元钱决不是一个小数目,何况他急于用钱,怎么就这样给了那个妇女呢?鲁迅解释说:“她的丈夫,被人出卖了,最近被抓进了苏州监狱。她正在设法营救。监狱方面说,拿300元钱来才能放人。她东借西凑(còu)地凑出了200元,还差100元,希望我借给她。”

内山先生又问:“她丈夫是谁?”鲁迅告诉他说:“是我在北京教书时的学生。”内山先生感叹了,不以为然地道:“监狱方面是要骗他的钱呀!您应当劝她不要上那个当!”鲁迅却说:“在中国,这种事情多得很,警察和狱吏(1ì)就是这样进行敲诈(zhà)勒(lè)索的,她想必也知道,但是有什么办法!”鲁迅又说:“您如果站在她的地位上来想一想,您也得着急的!……不如数给钱,就不放人,她能有什么别的办法,只好把钱凑足了送去;而我,又怎能袖手旁观呢!救人危难,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内山先生连连地点头。

                                                                                     (刘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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