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奥运会会旗。
奥运会会旗(Olympic Flaɡ)是1913年在顾拜旦建议和构思下确定的,3米长,2米宽,以白色为底,象征纯洁。蓝、黄、黑、绿、红五环,环环相扣,象征着五大洲的团结。1914年7月,奥林匹克大会首次悬挂奥林匹克旗。1920年,奥林匹克旗第一次飘扬在第7届安特卫普夏季奥运会体育场。会后比利时奥委会赠送给国际奥委会一面同样的旗,奥运会期间悬挂,后成定制。历届奥运会都有会旗交接仪式。由上届奥运会主办城市的代表将旗交给国际奥委会主席,主席再将旗递交当届主办城市的市长。然后将旗帜保存在市府大楼,四年后再送交下届主办城市。当届奥运会升在运动会主会场上空的旗帜是一面代用品。1952年,挪威奥斯陆市赠送国际奥委会冬季奥运会旗,交接、保存和使用方法同夏季奥运会。会旗和五个环的含义是,象征五大洲的团结,全世界的运动员以公正、坦率的比赛和友好精神,在奥运会上相聚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