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岛
鲁迅先生是这样的。他爱生活,爱劳动,在日常生活中具有劳动人民勤劳和俭朴的作风。冬天在家里他自己砸煤,出门自己拿行李,不论劳动的种类和大小,只要他力所能及,总不辞劳瘁地全力以赴。在发觉自己的体力不支时,想到的是要赶快做,而不是先坐下来休憩。
一直到逝世前两天还在写《因太炎先生而想起的二三事》的鲁迅先生,给我们留下了约六百七十万字的遗著。这是他三十年文学劳动的成绩。三十年间,每月平均有将近两万字的写作,还要给相识与不相识的人逐行逐字地校阅稿件,替别人抄写稿子,编排、校对、设计,跑书店和印刷所等等,这些劳动是不能以数字来计算的。更有不少除文字工作以外的一些劳动,比如:我们有时接到他寄来的一封信,那栗壳色牛皮纸的信封,往往是用别人寄来的信封翻过来糊制的;寄给我们一包书,那包书的纸,捆包的绳,都平正如新,也都是别人寄给他包书用过的。有时从他那里借到一部线装书,书页分外板正,书头洁净,订着双线,也是他亲手装订收拾过的。给我们的印象是:他不让自己有闲着的时候。
鲁迅先生住在北京西三条时,你去访问他,一敲大门,出来开门的往往是他自己;辞别时送出来关大门的也是他自己;坐下来谈天,给你泡茶倒水的是他自已;凑巧家里有炒花生,有糖果、点心时,拿出盛着食物的饼干盒来饷客的也是他自己。这一些虽是生活中的小事,但在当时的一些老爷们、“高等华人”们是不干那种“卑贱”的事的;他们只需放大嗓音喊一声“来——”,或者按一下电铃,努努嘴,便什么都有了。鲁迅先生家里虽然也雇有一人,却总是自己操作。那时,他除了在教育部任职以外,还兼教了好几个学校的课。在当时那个社会里,像这样一个身份的人,出门总是坐一辆包月车。这是最起码的(因为包车之上还有马车与汽车),每月所费也不过十五元左右。坐包车出去,冬天有棉车篷,膝前围着一块毛毯防寒;夏季支起帆布车篷,膝前罩着一张白布帘防晒;车前还有电车车灯。鲁迅先生却不论是上衙门,访友,到医院里取药,上街买东西,寄信……总是蹀躞街头,离目的地远一些的就自己临时雇街车去,从不摆这类架子。记得在闲聊时他曾说过,坐汽车还有道理,取其快;坐包车和马车就近乎坐八抬大轿了。